时下,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、频发的问题,被全社会关注,也形成了举国上下齐抓共管的态势。但是,在错综复杂的人、车、路、环境等多种因素面前,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安全生产事故 总死亡人数超过80%仍然是一个客观也不容回避的事实。
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方式方法,无外乎寄托希望于遵守规则的人、性能良好的车、安全平稳的路。尽管大多数人也希望身处于风和日丽的环境,而天气自然的变化是不可控的,可遇而不可求。
即便道路使用者再怎样守规则,人在道路交通中的生理心理变化依然是一个不可控的风险因素。也即便车辆的性能多么良好,多种机械传动集成的磨损变化同样存在风险。相对地讲,作为供给人们使用的道路,倘若能够提供一个全方位的“防”与“护”,则完全有可能应对不可控风险。
做好道路的“防”与“护”,除道路主体的基础、线形、坡度等应当尽可能满足舒适平稳的出行需求之外,更加重要的是要通过道路附属的安全设施去预防和保护,尤其是在道路基础性能存在某些先天缺陷条件的情况下。中国自2016年起开展实施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,正是面向公路出行者,对公路已有状态进行安全改善提升,从而保障生命。
当然,我们应当知道,道路上的生命要真正得到保障,其前提、首要,应当是预防、避免发生交通事故,然后才是考虑如何让交通事故发生中的生命减轻伤害。做不到交通事故的预防、避免,生命的伤害或财产的损失,注定会伴随。这就对道路交通安全工程,从设计,到建设,再到管养,提出了极高的要求,它要考虑与人、与车、与环境的匹配性。
或有一些人认为,道路交通安全工程的技术并不高深,只是标志标线信号、减速隔离防撞等等设施的简单设置;也或有一些人认为,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复杂的多种因素,人的过失才是主因,并不会因为某种设施或技术而改变;又或有一些人认为,美国、欧洲、澳大利亚、日本、韩国,发达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与死亡率都比中国要低得多,据此推断完全可以照搬使用它们现成的交通安全工程技术。
这些观点,显然是肤浅,不能够尊重客观事实,也是极不负责任的。
其一,道路交通中的人,更加需要被“防”与“护”。
有撰文观点说,中国现代科技是借助了西方工业文明而得到快速发展的,从农耕,到工业,再到智能,是一个大跨步迅速而短暂的过程。事实也是,高达60%的数亿农民几乎是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城市市民。
最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,昨天还在肩挑手扛,今天就以车代步了。
整个城乡结构中,原本通过田埂在田间地头劳作的乡村人,而变成了通过道路在城市乡镇营生的“交通人”。依靠车辆谋生的职业驾驶员,以车代步的私家车主,低成本高效率的摩托车手,非机动车代步的骑车人,匆匆忙忙的行人,一个庞大的道路使用者群体,在一种模糊朦胧的交通规则意识中形成。
科技的助力,经济的腾飞,相比之下往往会是文明的断层,因为人们并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环境去养成某种习惯,也就无法形成良好的素质。在使用道路中,群体对速度效率的追求,使之常常会把秩序、规则、安全、环境抛之脑后,从而产生更多的不当或过失,险象环生。
其二,道路交通中的车,更加需要被“防”与“护”。
近年来,公安部多次公开发布车辆企业车型“违规生产”、车辆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。同时,大量的在用车辆不符合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,以及超限超载问题。受限于城乡居民收入悬殊和经济状况差距较大,对车辆的消费能力形成极大的差异化,近十多年几何倍数汽车保有量增长,带来的是道路行驶中较大速度差值、刹车性能差劣、装置装备差强等等风险隐患。
城市对小汽车的极端包容与开放,经济对公路客货运输的需求旺盛,改善生活对以车代步的渴盼,没有任何理由能够阻止车种车型车况千差万别的滚滚前行。中国的城市化、城乡一体化、经济高速发展的进程还在持续,还有着40%之多的数亿农民陆续进城,也就意味着上路行驶的车辆高风险状态还会持续,至少短时间内不要奢望能够改变。
其三,供给人与车使用的路,更加需要做好“防”与“护”。
大约30年的时间里,中国各等级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建设速度与数量均领先于世界。“要想富,先修路”既是一种交通先行发展的共识,也是粗放式以“更多”道路通车为导向的表现。于是,遇山凿洞,遇水搭桥,因地就势,实现路基路面的硬化而“方便”通行是成绩也是荣誉。年复一年的路网建设在快速发生变化,交通安全规划与设计环节长期缺失,不仅仅是道路的线形、坡度、地势等等存在先天隐患,普遍存在的现象还有“房屋建在公路边、公路修在街道间”,以及不合理设计与建设埋下的其它人为隐患。
往往,道路通车之日,就是车毁人亡事故发生之时。使用道路的人们,有了效率,却很难获得安全与舒适体验。当社会在责备“中国式过马路”的人们时,却也有“中国为过马路的人们提供了一条什么样的马路”的责问。如何让人的过失、车的误差所产生的交通事故伤害减轻到最低,道路的安全功能作用至关重要。
其四,人、车、路的客观存在状态,供给了一个复杂独特的道路交通环境,这是中国有别于世界所有国家不一样的人文、经济、发展所形成的。
具体地讲道路交通安全改善,可以做这样的思考:人是主因,需要遵循人们多年长期养成的行为习惯,逐步去引导改变;车是重要一环,需要随着经济、技术与消费水平,逐年去升级换代;路是主体,需要供给不同使用者通行与安全的权利,面向使用者和车辆提供经济合理的服务。
中国的人口数量与分布决定了巨大的主观交通行为与理解差异,道路交通环境中的某种规则或设置发生改变,对于“不习惯”群体的潜在危害定性存在。客货运输对公路的需求依赖也会较长时期存在,尤其是生产生活资料的运输范围具有分散性、多样性,车辆的运输性能具有较大的差异性、不可控性,使得交通安全风险的程度更高、事故因素更为复杂。
比如,同样载重的车辆,装载不同的货物会有不同的重心,在不同的道路环境中发生撞击事故时,其重力速度与作用力方向,并不是理论上统一性能的护栏就能够阻挡的。而在中国,这样的情形几乎是普遍存在的,较多良好的护栏工程被事故车辆轻易摧毁。
在举世瞩目的交通运输领域成就面前,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显得非常薄弱和脆弱。从建设源头到管理末端,体制缺乏合力,理念不能达成共识,目标规划空洞,管理审查抓手不硬,技术体系较为混乱。
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方面,2016年中国官方比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差额约20万人。国内的交通安全专家学者也多有呼吁,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公开交通事故各方面数据,促进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研究与技术的进步。
其实,这个严峻问题的核心在于,我们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措施,去让中国的交通运输环境更加安全。从本文的分析不难看出,直面交通安全的国情,做好“防”与“护”可以获得最为直接的交通安全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。
道路交通安全防护,就是要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先,保护交通事故中的生命在后,后者仅仅是一种补救措施,事故一旦发生,损伤在所难免。在人与车的相对现状条件下,做好路的防与护,既能立竿见影减轻交通事故,也同时能够通过硬件环境的规则和谐去约束改变人的行为习惯。
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的投入,相较于道路工程建设投资、交通事故救治代价,能够以较小的投入产出极大的安全经济效益,是一项未雨绸缪、防患于未然的民生工程,理应先行推进。只是,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工程,绝不是在某条道路上,路侧装满护栏、路面铺满色彩、空中架上摄像头、隧道变成时空穿越那么简单,它需要一个以安全为原则的完整技术体系方法。
建立在中国实际的人车路综合交通环境基础之上,不照抄标准,不照搬方案,以人为本,关爱生命,不要让现状下的人与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自主创新技术体系,是硬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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